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调剂基本条件
(一)满足我校招生简章规定的调入专业的初试报考条件。
(二)调剂复试考生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初试成绩符合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线);
2.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我校各学科专业可接收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及初试科目具体见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首批调剂开通通知;
3.第一志愿报考临床类专业学位的考生可调剂至学术学位,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类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类硕士专业学位;
4.满足教育部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他要求;
5.满足我校研究生招生学院规定的其它调剂要求。
(三)我校退役大学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共5名,目前均已完成,不再接收该专项调剂。报考该专项考生如调剂至我校,须在调剂系统中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与普通计划考生执行相同的调剂复试条件。如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的政策,以新政策为准,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调剂程序
调剂工作由我校研招办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调剂工作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按照教育部要求,调剂系统持续开放时间不低于12小时。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每生一次仅可填报我校一个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