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教学函〔2024〕4 号)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 文件要求,结合我校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和合格生源的情 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工作组织

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骥

副组长:池明赫

组员:高俊国、 吕艳玲、陈明华、陈亭 负责复试全面工作。

考生资格审查小组

组长:池明赫

组员:于长胜、各复试面试小组秘书。

负责与考生联络,并审查考生的复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