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原则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招生计划

各专业拟招生人数见专业目录。2026年国家招生计划尚未下达,专业目录中的拟招生人数依据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实际招生人数拟定,仅供参考。2026年实际招生人数将按照国家当年下达招生计划及各专业报考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招收硕士推免生人数以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三、招生类型

2026年我校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四、录取类别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考生报名时必须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1.非定向就业。须调人事档案,毕业后“双向选择”就业。

2.定向就业。人事关系和党组织关系不离开工作单位、毕业后仍回原定向单位。需在复试时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并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报考我校工商管理专业[1251]方向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

五、报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