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名额

2026年全校拟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1530人(含推免生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其中全日制1434人,非全日制96人。因2026年国家招生计划尚未下达,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招生计划及各学科报考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招收硕士推免生人数以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名额分配最终取决于专项计划报考及调剂实际情况。

二、招生类型

硕士研究生培养类型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生,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按照国家规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

三、录取类别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考生报名时必须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一)非定向就业:须调人事档案,毕业后“双向选择”就业。

(二)定向就业:人事关系和党组织关系不离开工作单位、毕业后仍回原定向单位或定向地区。需在复试时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并与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

四、报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