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类型及培养目标
招生类型: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二、学习方式
各招生学科均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三、报考类别(就业方式)
报考类别(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和定向硕士研究生。
(一)非定向硕士生:入学前人事档案必须转入佳木斯大学,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二)定向硕士生:人事档案不需转入佳木斯大学,在报考前须经用人单位同意,在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后向我校提交定向培养协议。
注:请考生慎重选择报考类别(就业方式),一经确认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报考类别(就业方式)。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四、招生计划
2026年我校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1234人(含全国统考、推荐免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推荐免试详见我校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招生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计划(不含推免计划)仅作参考,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和黑龙江省相关主管部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