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 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复试录 取工作细则》中的招生工作要求,依据学生初试、复试成绩及学校分 配给我院的招生名额,经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讨论决定,现公示复 试情况及拟录取结果(见附件)。 公示期为 10 个工作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汪老师: 0532-869837**。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