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工作要求,经过审核、复试和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最后审议确定,现将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拟录取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纪检部门或研究生处反映,电话:研究生处865222**,纪检865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