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考生初试、复试等各个环节,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认,现对拟录取的考生进行公示(详见下表),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9日至2023年4月21日(十个工作日)。如有疑义,请以书面的形式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署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方式:0571-850702**

备注:复试成绩=综合面试×50%+专业课测试×30%+外语听力及口语面试×20%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浙江科技学院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

2023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