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考生初试、复试等各个环节,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认,现对拟录取的考生进行公示(详见下表),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8日至 2023年 4月21日(十个工作日),如有疑义,请以书面的形式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署本人真实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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