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考生初试、复试等各个环节,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认,现对拟录取的考生进行公示(详见下表),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4月20日(十个工作日),如有疑义,请以书面的形式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署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方式:0571-850707** 。

备注:复试成绩=综合面试×50%+专业课测试×30%+外语听力及口语面试×20%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