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管理规定和要求,经学校审核,现将一志愿考生成绩进行公示。最终录取结果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录检审核通过后上报教育部备案结果为准。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民族医药学院或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反映。

公示日期: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

研究生培养单位联系电话:0871-659169**

民族医药学院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