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拟录取以下考生(第一志愿考生,不含推免生)为北京电影学院2019级硕士研究生,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十个工作日。

未录取考生可登录“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yjszs.bfa.edu.cn,)查看复试成绩。

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满分100分) = 初试成绩(满分500分)/5×50%+复试成绩(满分100分)×50%。

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