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考研招〔2019〕1号)、《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校发招字〔2019〕23号),通过严格的复试、体检,经我所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拟录取名单如下,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各位考生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我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8-852147**,邮箱:yzb@cioc.ac.cn。
备注:
1、以上为拟录取名单,实际录取名单以上级单位批复为准。
2、拟录取考生请于2019年7月15日前将人事档案转至我所。
中科院成都有机化学研究所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