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校招生计划调整,增加我院民商法专业全日制硕士生招生指标1个。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候补考生中按量化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拟录取,拟录取候补考生信息如下。公示期7日,如对以上拟补录取考生公示信息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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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