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综合考核和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我院2021年公共管理(新疆MPA)拟录取名单现已确定,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2021年4月19日-4月30日)。

公示名单如下:  

备注:拟录取考生后续还应配合学校完成资格复审、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考核,定向生应签署协议,未按要求完成所有环节或复审不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公示期内,如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申诉,具名向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反映。申诉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106室 教学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4

联系电话:010-627943**

电子邮箱:mpa@tsinghua.edu.cn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