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2025年4月11日至4月21日

公示期内,如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请书面具名向本院系反映,申诉联系方式 见本院系招生简章或招生目录。 

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及我校研究生招生简章,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经过资格复审 确认合格后方可被录取,复审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