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1)4号),各学院、各学科(专业)按照《北方工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
作方案》组织实施了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现对1183名拟录取考生(不含推免生)进行公示。
一、公示期限:2021年5月10日—5月21日。
二、意见收集方式: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有关问题。
(一)研究生院
地点:敦品楼 201 联系电话(010)888035**、888025**
邮箱:yjsencut.edu.cn
(二)纪检监察办公室
地点:敦品楼 337联系电话(010)888026**
邮箱:jiwei@ncut.edu.cn
特别提示:此名单为拟录取名单,需要上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并经北京教育考试院审查和教育部全国录取联合检查通过后方可正式确定为录取名单。未经上级部门录取检查、已被其他招生单位拟录取、学籍学历有问题并且未按时交送所需相关材料、或者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