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经过相关考核,我所确定了以下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拟录取名单(不含体检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4月28日)。
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纪检工作部(电话010-521360**,邮箱jiandu@ncse.com.cn)、研究生院反映(电话010-521285**),邮箱 zhaosheng@ncse.com.cn)。
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拟录取考生数据方可上报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待审查通过的拟录取考生为我所2025年录取的研究生。
最终录取结果以上级主管部门录取审核通过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