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6年面向全国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900人;其中拟招收推荐免试生不超过总招生计划50%,以最终确定录取人数为准。我校2026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招生人数为拟定人数,实际招生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生源情况而定,除去推荐免试招生人数,剩余全部计入相应专业的统一考试招生计划(后续会更新各专业招收统考计划,请考生关注我校研招网)。

我校2026年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若干,除生物医学工程分委会外,其他专业均接受报名。

二、学制及培养

(一)学制和学习年限

我校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其他专业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

(二)培养方式

1.全日制: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2.非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应届生及非在职人员不得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我校全国统考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拟招生专业:护理(专业学位)、公共卫生(专业学位)、药学(专业学位)、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根据国家文件要求,统一组织实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录取;坚持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同一质量标准进行培养;可获得硕士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三)学位类型

1.学术学位:以培养从事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型学位;

2.专业学位: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2026年,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教育全部实行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的培养模式(5+3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