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简章公布的招生计划为拟招生人数,学校及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予以调整。
 
2.各学院全国统一考试和联合考试招生人数原则上不低于该院已公布的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50%(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竞赛组织招生计划不包括在内)。备注栏有单独说明的以备注为准。
 
3.经济学一含政治经济学60%,西方经济学40%。
 
4.经济学二含政治经济学50%,西方经济学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