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等上级有关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相关文件精神,以及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与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录取工作指导原则

(一)坚持综合评价,提升招生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落实分类选拔要求,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二)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严格复试、调剂、录取管理,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复试工作规范有序,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

(三)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及时发布本单位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确保信息沟通畅通,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安全平稳。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应急处置,加强舆情应对,加强录取数据审核报送,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二、复试工作的领导与组织

(一)复试录取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直接领导,研究生院统一安排,各招生学院(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各招生学院(部)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办法制订本学院(部)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按专业成立复试小组。

(三)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将于4月8日开放,复试工作分为两阶段进行,4月7日前为第一阶段,4月8日后为第二阶段。第一阶段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第二阶段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工作。

(四)跨界(学科交叉融合及产教跨界融合)联合培养项目由归属学院(部)负责统一管理。

三、复试名单的确定

时间

具体事项

学院公告

体检报告审核(纸质报告审核):
1、各招生学院(部)待录取考生检查体检报告的体检时间须为我校指定的时间,体检医院为深圳大学总医院、南山医院、深圳大学附属华南医院。
2、各招生学院(部)检查每位考生的体检结果是否合格,是否有总检医生签名。如考生体检结果为不合格,学院负责记录情况,并于提交复试资料时将情况汇报给研究生院。如有考生体检报告没有总检医生签名,应立即让考生去医院补上签名。

学院公告

提交报到材料: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复试系统进行网上报到:未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将被视为放弃复试。(系统暂未开放)
 1、应届毕业生:
 ①填写学信网学籍在线认证码;
 ②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照片(小于200K的图片并命名为:身份证.jpg,须能看清楚身份证号码、发证机关、有效期);
 ③注册至本学期的学生证扫描照片(合并为一张小于200K的图片并命名为:学生证.jpg,须能看清楚发证学校、注册章等信息);
 ④成绩单扫描照片(一份pdf或者一张小于500K的图片并命名为:成绩单.jpg或成绩单.pdf,须能看清楚修读科目名称、学分、分值等信息);
 ⑤诚信复试承诺书(现场签订提交纸质版)。
 2、往届毕业生:
 ①学信网学历在线认证码或学历认证报告编号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
 ②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照片(小于200K的图片并命名为:身份证.jpg,须能看清楚身份证号码、发证机关、有效期);
 ③毕业证书扫描照片(一张小于200K的图片并命名为:毕业证.jpg,须能看清楚发证学校名称,毕业证号码,发证日期);

④诚信复试承诺书(现场签订提交纸质版)。
 3、补充材料:
  ①《退出现役证》扫描照片及《入伍批准书》扫描照片(仅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提交,2张分别小于200K的图片并命名为:退出现役证.jpg或者入伍批准书.jpg,须能看清楚号码);
  ②其他政策加分材料扫描照片(所有政策加分考生,仅限一张小于200K的图片并命名为:政策加分.jpg)

 注:以上学历/学籍认证有效期均须到9月1日或者更长。  

  所有考生提交的在线认证码或学历认证报告编号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须在下面三个网址之一能查询:
 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在线验证码)
 http://www.chsi.com.cn/xlrz/paper/report/gdjyxl.action(学历认证报告编号)
http://zwfwbl.cscse.edu.cn/homeView/contactUs?type=2(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

复试:
 具体安排以各招生学院(部)通知为准。

拟录取:
 1、向学院领取相关材料:拟录取的非定向考生领取调档函。
 2、需要签订定向协议的考生(非全日制专业考生):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提交一式三份协议。

4月30日前

调档政审(现实表现)材料详见https://yz.szu.edu.cn/info/1041/14336.htm
 1、在规定时间将档案寄到我校档案馆。
 2、按教育部规定,若考生的档案和政审(现实表现)材料不能按时寄达招生单位,由此造成考生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予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