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复试原则
复试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科学选拔,学术学位重点考核学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创新潜质考核,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要注重考试成绩,也要注重一贯表现。
二、资格审查材料
复试前需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复试时进行核验。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准考证、身份证;
2.学历证明(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及从学信网下载的电子版《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电子版《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生证);
3.大学本科课程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加盖公章);
4.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四、六级成绩单或者相关证书);
5.个人简历;
6.其他材料:获奖证书、学术论文、专利、参与科研工作等材料。
原件用于核验,复印件以电子版形式发送指定邮箱(cabr1707@163.com),已发送的不必重复发送。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考生复试及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