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及中国科学院大学有关文件精神,为全面考查考生的能力水平和综合素质,进一步加强我所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规程。
一、复试工作原则
复试是对经过初试达到一定条件的拟录取考生进行的复查性考试,是从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复试包括业务素质复试、体检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拟录取的考生均应通过复试。复试必须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复试应采用差额复试的方式,参加复试的考生总数为本单位招生规模的150%左右。
二、复试办法
1.复试形式与内容
(1)英语听力(复试占比10%)、口语测试(复试占比10%)
主要测试考生听解能力与口语表达能力的实际水平。它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以及得体性等几个方面测试考生的口头表达能力。具体要求详见《202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英语口语和听力测试办法》(见附件3)。
(2)一级学科专业英语测试(复试占比10%)
主要是按一级学科专业英语能力测试,测试考生对所报考学科专业英语掌握程度。
(3)综合能力面试(复试占比70%)
按一级学科组织复试专家小组对考生进行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创造性思维能力、分析问题能力等综合能力的考核。主要测试考生的创造性、适应性、协作性、思维方式、性格特征、沟通和交流能力等综合素质。
2.复试计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