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统考生

学位类别学科门类/专业代码学科门类/专业名称政治或综合外国语业务课 一业务课二总分
学术学位01 哲学60 50 100 95 360 
学术学位02 经济学60 60 90 90 390 
学术学位03 法学55 55 90 90 330 
学术学位04 教育学(不含体育学 0403)60 60 180 
375 
学术学位0403 体育学55 60 230 
360 
学术学位05 文学50 60 100 100 365 
学术学位06 历史学55 50 200 
345 
学术学位07 理学50 55 90 95 345 
学术学位08 工学50 50 80 70 330 
学术学位10 医学50 50 200 
380 
学术学位12 管理学50 50 85 80 340 
学术学位13 艺术学45 40 90 90 379 
学术学位14 交叉学科45 40 80 100 320 
专业学位0251 金融50 50 90 90 380 
专业学位0252、0258、0259S1应用统计、数字经济、技术转移40 40 60 60 324 
专业学位035101法律(非法学)55 55 90 90 343 
专业学位035102法律(法学)55 55 90 90 362 
专业学位0452 体育55 60 230 
385 
专业学位0454 应用心理50 60 240 
395 
专业学位0552 新闻与传播55 55 105 105 355 
专业学位0851、0853、0854、
0855、0856、0857、
0858、0859、0860
建筑、城乡规划、电子信息、机械、材
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
木水利、生物与医药
50 50 80 70 330 
专业学位0862 风景园林50 45 80 80 330 
专业学位1051 临床医学50 50 200 
355 
专业学位1053 公共卫生40 40 180 
295 
专业学位1251 工商管理70 35 

146 
专业学位1251 高级管理人员工程管理硕士(EMBA)125 


125 
专业学位1252 公共管理78 40 

168 
专业学位1253 会计102 51 

199 
专业学位125601 工程管理78 39 

166 
专业学位125603、125604工业工程与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140 70 

258 
专业学位1258S1医疗管理41 41 62 62 332 
专业学位1356 美术与书法45 40 80 100 355 
专业学位1357 设计45 40 80 100 354 

2、专项计划生
(1)“强军计划 ”:同时满足政治理论成绩不低于 40 分;外国语成绩不低于40分;业务课一成绩不低于 80 分;业务课二成绩不低于 70 分;总分不低于 280 分。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不含新疆 MPA 项目):按照所报考院系(专业/研究方向)的复试分数线,总分线降 10 分,单科线不降。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新疆 MPA 项目):同时满足满分 100 分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 50 分;满分 200 分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 100 分;总分不低于 195分。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按照所报考院系(专业/研究
方向)的复试分数线,总分线降 10 分,单科线不降。
(5)  考生须达到院系面向各类专项计划确定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的复试基本要求才能进入复试。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招生院系复试前向招生院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需提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3、其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 3 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中国研招网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加分政策。 已按要求申请的考生,须在招生院系复试前向招生院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拟录取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政策的考生提交的证明材料需包括《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志愿服务鉴定书》和服务单位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符合条件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指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回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统考考生),须在中国研招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政策。已按要求申请的考生,还须在招生院系复试前向招生院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满足享受照顾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按照所报考院系(专业/研究方向)复试分数线,总分线降 10 分,单科线不降。

以上材料均需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https://yzbm.tsinghua.edu.cn/ndLogin)后,按照相关要求提交。    

以上各类加分、照顾政策不重复或累加享受。    

各院系将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以及生源和招生计划数,制定不低于学校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的院系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复试分数线,并以此确定入围复试考生名单。    

相关复试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6年3月13日